聚灿光电近日披露公告,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283.17万股用途进行变更,将“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此前,聚灿光电董事会于2024年2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当时聚灿光电表示,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截至2024年4月8日,聚灿光电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83.17万股,占本次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4.89%,最高成交价为9.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完成回购。
聚灿光电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聚灿光电拟对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3283.17万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6.80亿股变更为6.47亿股,注册资本将由6.80亿元变更为6.47亿元。
聚灿光电强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此同时,聚灿光电还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52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来源:财富点点赢
编辑:小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