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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温情化解纠纷 法治阳光守护成长——记商洛商州法院以司法智慧平衡权益保护与未成年成长守护

时间: 2025-05-27 09:56:00

2025年5月商洛商州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15岁的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逆行至城区某学校侧门时,与正常行驶的李某发生碰撞,致李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双方因赔偿协商无果,李某诉至本院。

承办团队拿到卷宗仔细研究后,考虑到该案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既要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要兼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团队即刻联系了被告王某的父亲,了解王某的生活学习、家庭教育、经济状况及事故成因;同时联系李某核实其实际损失后,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被告父亲称“法官,孩子现在还小,也是我们平常忙,疏于教育和提醒,愿意赔偿原告损失,但经济压力大,希望原告将赔偿金额少一点……”。原告李某则情绪激动“出了事,被告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工作生活都被影响,赔偿金一分都少不了”。

初次调解未果后,为提高审判效率及时解决当事人纠纷,团队在协调好王某上课时间后即刻安排开庭,庭审过程中审判团队一方面查清案件事实,厘清事故责任;另一方面向当事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耐心向被告父亲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时王某主动起身给原告鞠躬道歉“阿姨对不起,我不该超速逆行不小心撞了你,我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王某父亲也表示“我以后再忙也要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希望原告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李某也感受到王某父子的真诚,主动提出由对方赔付其医疗费即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本起纠纷一次性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给予涉事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了未成年人因诉讼背负的心理负担。今后,商州法院将继续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用司法温度呵护青少年成长,用法治阳光照亮迷途少年的回归之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向阳而生。


作者:薛妮妮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娟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