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全省兑现奖金近3000万元
整改问题隐患8.9万项
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公布了今年第二批7起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以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动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构建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7起典型案例涉及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储运分公司、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等企业,均为员工在生产一线作业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汇报了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如,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点检员赵某在二号机组水压试验时,发现受热面末级过热器出口管段存在两处贯穿性裂纹隐患,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职工现金奖励2万元。
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牛胜军介绍,我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去年3月在全省推行了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有40230家企业建立并落实了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员工报告并整改问题隐患8.9万项,兑现奖金2966.1万元,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企业内部有奖报告典型案例126个。
为确保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顺利开展,我省健全“三重保障”,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受理事故隐患内部举报的机构或人员,将奖励经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足额保障,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干事。同时,要求企业建立“简易办理+考核奖励”工作机制,指导企业简化办理程序,将隐患报告情况与员工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考核奖励挂钩,重奖激励员工争当安全生产“主人翁”。在督导方面,我省坚持“半月督促、每月调度”,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将隐患报告内容作为执法检查重要内容,若企业对员工报告的风险隐患核查整治不力,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倒逼工作落实。
省安委会办公室呼吁,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达到及时发现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良好效果。
(辽宁日报 记者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