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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涉游戏外挂交易

时间: 2025-09-10 12:43:00

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9月8日至12日)的活动主题是“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理的“网络游戏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游戏交易服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入选该批典型案例。

据介绍,该案是涉及网络游戏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将虚拟财产权益保护与市场有序竞争、个人信息保护有机结合,遏制利用交易平台实施外挂打金洗钱等黑灰产行为。

深圳市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计算机公司)系某知名游戏的运营商,郑州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线上交易平台向用户提供该游戏中道具、游戏币等虚拟财产交易服务。

深圳某计算机公司以上述行为严重损害其经济利益和商誉以及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给外挂、刷金、盗号等网络游戏黑灰产谋取违法利益创造有利条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郑州某公司抗辩认为,其具有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服务经营资质,是合法经营,游戏用户对游戏币等网络虚拟财产拥有自主处分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通过众多用户互动逐渐形成的游戏虚拟社区,是为游戏用户提供信息交流、分享和资源配置的合作框架,并使分散的个体连接在一起。网络游戏价值的形成以及增加,是由游戏用户和运营商共同构建完成,故应当合理确定游戏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记录在游戏账号之下的游戏币,游戏用户能够支配和使用,但游戏用户对涉案游戏币的虚拟财产权益受限于游戏规则和游戏运营周期,而且只能对其合法取得的游戏币享有相关的权益。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利用外挂等破坏计算机程序的非法行为获取的游戏币,相关利益不应得到保护。

郑州某公司明知平台上可能存在利用外挂等破坏计算机程序的非法打金行为,仍提供便捷的涉案游戏币交易服务,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深圳某计算机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广州互联网法院遂判令郑州某公司停止为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游戏币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并赔偿深圳某计算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3万元等。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 | 记者 鄢敏

编辑:潘海辉

来源:金羊网